1、采购编号:XMWS2013-Q036
2、项目名称:泉州影剧院灯光、音响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3、本项目采购人:泉州影剧院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05058158
4、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泉州分公司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595-22738619 传真:0595-22738609
各潜在投标人:
泉州影剧院灯光、音响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P4页《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品目号2电脑灯技术功能要求第(2)项中的“提供测试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予以删除;电脑灯技术功能要求第(7)项中的“提供专业机构检测报告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予以删除。
(2)、电脑灯技术功能要求第(8)项修改为:(8)投标灯具的知识产权须符合国家关于版权的相关规定,包括摇头光束灯、图案盘、液晶显示、扫描、调焦、染色、RDM、软件专利等。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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