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艺术基金官网发布2022年度项目评审报告。根据报告,国家艺术基金2022年度项目共评选出立项资助项目628项,综合立项率约为5.7%,申报受理期内,项目申报主体通过信息系统在线填报项目12486项,最终有7461个项目主体确认提交10978个项目,申请资助资金总额约67亿元。
按照申报项目分类统计,国家艺术基金申报类型包括舞台艺术创作项目、美术创作项目、传播交流推广项目、艺术人才培训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五项。其中,舞台艺术创作项目申报3481项,占申报总量的31.7%。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1146项、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2335项。艺术人才培训项目申报1253项,占申报总量的11.4%。从艺术门类看,舞台类艺术人才培训项目508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申报3394项,占申报总量的30.9%。其中,音乐作曲、戏剧编剧、曲艺编剧、舞蹈舞剧编导和舞台艺术表演人才等舞台艺术类项目1078项,今年新增加了对青年文艺评论人才的资助,申报项目334项。
在7461个项目主体中,艺术机构、单位2159家,艺术工作者个人5302位,分别占项目主体总量的28.9%和71.1%。项目主体分布广泛,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央有关部委办局所辖机构、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项目申报。其中,机构提交的申报项目5676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51.7%;艺术工作者个人提交的申报项目5302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48.3%。
在机构项目申报主体中,国有机构、单位申报项目4803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43.8%;非国有机构、单位申报项目873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8.0%。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十四五”时期资助规划》和2022年度资助项目资助资金预算,基金申报按照“突出导向、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加强管理”的工作思路,依据以下原则:在坚持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对申报主体获得三大类项目(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训)资助数量进行调控,有助于项目主体集中力量做好项目实施工作,防止久拖不结或者影响实施质量;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在全面评价此前年度资助项目实施效果、结合专家对申报项目总体质量评价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本年度的资助重点。文化遗产原貌传承保护类的项目,因国家另有专门资金支持,原则上不纳入资助范围;根据不同艺术类型申报项目的总体质量,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在确定资助项目时有所侧重,而不是简单地按照同一比例来取舍。确定2022年度立项资助项目628项,综合立项率约5.7%。
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申报1146项,立项资助101项。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资助戏曲创作项目45项,占该类项目资助总数的44.6%,其中支持围绕戏曲珍稀濒危剧种传承发展开展的舞台艺术作品创作项目5项。
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申报2335项,立项资助93项。歌曲、舞蹈和小戏曲创作项目数量较多,三类合计占该类项目资助总数的63.4%。
在评审过程中,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把握时代主题、聆听时代声音,重点资助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的主题创作,发挥国家艺术基金引领示范作用。努力推动艺术事业发展成果为广大人民共享,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加强文艺队伍建设,努力培育德艺双馨的高水平艺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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