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基于剧场形制及功能的变化,以及不同的经营模式,重点分析出租剧场、场团合一剧场两种经营模式下的经营业态和存在的问题,以引起业界关注。
剧场是舞台艺术不可或缺的重要载体,是人们享受文化发展成果的重要空间,为人民群众欣赏文艺表演、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国内各省(市)的三四线城市剧场建设此起彼伏,剧场数量增加、建设规模扩大,随之也出现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尤其是剧场建设与使用和经营管理相脱节的问题最为突出。
作为一名剧场经营管理者,基于剧场形制及功能的变化,以及不同的经营模式,重点分析出租剧场、场团合一剧场两种经营模式下的经营业态和存在的问题,以引起业界关注。
1 剧场形制及功能的发展
剧场起源于西方2000多年前的宗教祭祀活动表演场所,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剧场的形制及作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希腊露天剧场、中国的舞榭歌台,发展到室内剧场,再到大规模综合体大剧院;从文艺复兴时期“镜框式”舞台,到依靠电力能源更换的舞台布景、灯光照明,并逐步配置安装完善的舞台机械。
随着剧场规模、舞台结构、设备配置不断发展,20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开始出现综合性的表演艺术中心(Centre for the Performing Arts)。这些表演艺术中心(业内也称之为:大剧院、综合性剧场),是适演不同剧种的专业性剧场聚集而成的剧场群或建筑综合体,规模大,各种功能空间划分明确,配套设施完备,是先进科技与艺术融合的结晶。如美国林肯艺术中心包括纽约州剧院、大都会歌剧院、爱弗里?费雪音乐厅三座剧场,还有纽约艺术表演图书馆、爱利斯杜利音乐厅等文化设施,兼具演出、文化艺术创作交流等功能。此后,大剧院模式在北美、欧洲、亚洲等世界范围内迅速扩展,成为新时期剧场发展的新形式。
19世纪末,西式剧场开始传入中国。伴随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文化艺术生活需求日益增长,从20世纪末开始,中国掀起了剧场等文化设施建设新高潮。1989年建成的深圳大剧院是中国最早建成的品字形大剧院,包括一个大剧场和一个音乐厅,以及文化沙龙、书廊、画廊等。之后,各省会城市陆续建设了大剧院,如上海大剧院、杭州大剧院、国家大剧院、武汉大剧院、河南大剧院、重庆大剧院、广州大剧院、北京天桥艺术中心等 [1]。
从空间角度来说,剧场现在通常指设有舞台、观众席、技术用房、演员用房等,配置有专用的演艺设备,供人们欣赏表演和进行社交活动的公共建筑[2]。
就文化功能而言,现代剧场除艺术生产和经营演出项目外,还具有普及艺术教育、开展艺术学术研讨、促进文化艺术创作发展等新功能,是集艺术表演、文化传播、商业价值于一体的艺术机构。
2 剧场的经营模式
目前,按照经营模式划分剧场类型,可分为出租剧场、场团合一剧场(保留剧目剧场)、连续上演制剧场、游乐剧场四种类型[3]。
(1)出租剧场
出主剧场大多没有驻场剧团,主要用于接待外来演出团体的演出。场地具体租赁时间由剧场、剧团协商而定,但一般以短期为主。中国绝大部分剧场属于出租剧场。
(2)保留剧目剧场
该类剧场大多是由一个演出团体使用,或称驻团剧场、保留剧目剧场。在该剧场中轮流上演驻场剧团多年积累的优秀剧目。欧洲非英语国家,特别是德国,“剧院”是剧场和驻场剧团的统一体,剧场多上演驻场剧团的保留剧目,每年上演剧目在300场以上。而中国的场团合一剧场虽然为数众多,但能够称得起“保留剧目剧场”的却为数极少。
(3)连续上演制剧场(主题剧场)
连续上演制剧场多建在主题公园、景观旅游地,如北京欢乐谷剧场、深圳世界之窗剧场。这类剧场对一个剧目的演出周期,短的数月,长的数年、数十年,演出时间的长短,完全取决于票房价值。
(4)游乐剧场(旅游剧场)
游乐剧场专门以游客为主体观众、长年演出相对固定的剧目。这类剧场多兴建在旅游城市,一般是根据旅游地的文化特征所打造的特定剧目而兴建或改造。例如,“印象系列”剧场、“又见系列”剧场、“只有系列”剧场等。
3 不同经营模式下剧场的经营业态
连续上演制剧场、游乐剧场两类剧场具有纯粹的商业目的与商业运营机制,在此不做具体分析。以下重点阐述出租剧场、场团合一剧场的经营情况。
3.1 出租剧场——业主自营管理或院线经营
出租剧场的经营模式相对简单,以经营场地为主,主要收入依靠自行组织演出节目的票房收入和场租。这种模式下的剧场有两种机制,一是隶属政府宣传或文化部门,列事业编制,有一定的财政拨款支持,剧场设有经营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制作和引进剧目。二是剧场由地方政府或地方企(事)业等机构投资建造,实行完全企业化经营,剧场依托院线进行运营管理,实现资源共享,如广州大剧院、北京天桥艺术中心均依托“中演院线”直营。
广州大剧院拥有一个1 687座的歌剧厅、一个350座的实验剧场以及3间功能各异的排练厅,是完全自负盈亏的文化机构。11年来,组织1 400多个中外艺术院团的4 300 余场精彩的演出活动,还联手罗马歌剧院、纽约大都会歌剧院等世界一流剧院生产制作了多部歌剧;同时举办了2 100余场艺术公共教育活动,独创“课堂+舞台”模式,培养了万余名青少年艺术人才,并搭建了“创艺馆”艺术管理专业交流学习平台。以多元经营、成功的市场化运营获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2 场团合一剧场——“自营+租场”的模式
场团合一剧场本质上属于“业主自营管理”的范畴,但由于拥有驻场剧团,其经营管理颇具特殊之处。其经营业态通常以艺术生产和经营自制演出节目为核心,能做到演出自给并形成自身演出季;在演出空闲时,引进院外演出剧目,以增加票房收入。其经营模式分为生产经营型剧场和经营节目型剧场。
3.2.1 生产经营型剧场
生产经营型剧场经营业态主要以驻场剧团自制剧目为主,有专属的剧场及辅助设施,有较为完善的舞台技术、舞美设计制作团队和协调有效的运行系统,并形成自有的保留剧目,以“保留剧目制”和“场团合一制”为主要特征的经营模式,大大提高演出效能,减少人力及经营成本,是当今世界剧院经营的主流模式。英国皇家歌剧院、法国巴黎歌剧院、意大利都灵皇家歌剧院等众多剧院都是这种典型经营模式,除了得到政府的补贴和其他赞助外,剧场主要收入是票房[4]。
中国虽然有一定数量的场团合一剧场,但是真正体现出“场团合一剧场”优势的屈指可数。其中,最有影响力的当属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及其所拥有的首都剧场。国家大剧院建成投用后,逐步成立了管弦乐团、合唱团、歌剧演员队,设有较为齐全的舞台技术、舞美制作、宣传推广、市场运作等部门,具备强大的艺术生产能力和演出经营能力。从2007年正式使用至2018年,国家大剧院共创作制作87部剧目,演出1 452场,涵盖歌剧、京剧、话剧、舞剧、音乐剧等多种艺术门类,对此类剧场的创新探索具有示范效应。同时,国家大剧院还开展普及艺术教育、艺术衍生品设计开发、学术研讨,实现多元化经营服务。
3.2.2 经营节目型剧场
中国的场团合一剧场,由于驻场剧团所拥有的保留剧目数量很少,为提高剧场使用率、增加收入,普遍采用“自营+租场”的模式,除政府的拨款补贴,收入来源也依靠剧团演出票房和剧场租金。
经营节目型剧场,在上演驻场剧团或与其他院团共同创作生产的少量剧目外,主要以经营引进演出剧目为主;除演出经营,也开展大量的艺术普及教育活动及文化艺术经营。该类剧场也设有较为完善的舞台技术、舞美设计制作团队和协调有效的运行系统,其中一些剧场拥有自己的驻场院团,有的无驻场院团。
笔者所在的海南省歌舞剧院是隶属于海南省委宣传部文资办下属的国有企业,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剧场,只能申请少量的财政拨款用于剧场维修与保养。海南省歌舞剧院剧场的观众厅容量为1 230座,剧场扩声系统、舞台灯光系统、舞台机械系统以满足综合歌舞演出为主,也可满足传统戏曲、以及大型歌舞晚会、音乐会的演出需求,并兼具会议功能,也是海南省专业艺术生产、交流、演出基地和面向大众开放的艺术活动、学习、辅导中心。
2018年至2020年期间,海南省歌舞剧院引进的国外剧目包括俄罗斯红军歌舞团《歌舞晚会》、维也纳皇家交响乐团《2020年新年音乐会》等;引进了国家级院团和10多个省市院团的20多个形式多样的剧目,其中以歌舞剧为主,如中国歌剧舞剧院《孔子》、上海歌舞团《永不消逝的电波》《朱鹮》、广州歌舞剧院《沙湾往事》、青岛市歌舞团《马向阳下乡记》、天津歌舞剧院《泥人的事》、山西歌舞团《粉墨春秋》《一把酸枣》、中央芭蕾舞团《红色娘子军》《大红灯笼高高挂》《鹤魂》、上海芭蕾舞团《白毛女》《简爱》,另有国家话剧院《伏生》、北京人民艺术剧院《雷雨》;组织上演了自主创作生产的《黄道婆》《东坡海南》《黎族故事》《2018年欢庆元宵联欢会》《美好新海南》《海南国际芭蕾周》等多部剧目及演出活动。3年期间,观众累计288 779人次,平均每场演出的上座率达85%。不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2018年营收700多万,2019年营收800多万。
4 中国剧院发展与经营存在的问题
中国的大剧院模式是借鉴西方表演艺术中心的剧场组合模式,但国外表演艺术中心建立初衷是为了将专业剧场集群化管理。以歌剧剧场为例,在舞台机械方面,虽然配置了台下设备,但设有升降台、车台和转台的剧场的数量并不多。美国的纽约大都会歌剧院和加拿大的多伦多四季演艺中心,虽属于场团合一剧场,但舞台机械也不是“推、拉、升、降、转”俱全[4]。
中国剧场规划建设和经营中出现的一些弊端主要表现在:(1)有的地区不切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一味迎合大剧院的规模化,又因资金不足在专业化方面缩水;(2)有些剧场按照驻团剧场投资建设,配备了“品字形”舞台和齐备的舞台机械系统设备,在经营上却主要是剧场出租制,造成各种舞台资源的浪费,经营成本居高不下,带来巨大的经营压力;(3)有的剧场前期规划不当,选址过于偏僻,与当地经济不匹配、城市发展不同步,很难吸引民众前往观看。这些弊端导致演出场次、上座率、演出收入等经营指标都很不理想。
近年来,由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文化产业的发展,对自主经营模式提出了很大挑战。可喜的是,有些自主经营管理的剧场已经逐渐引入剧场管理公司作为顾问,以培养自己的经营管理机构;或者采用托管、加入剧场院线等模式,实现资源共享,降低剧目引进成本,提高经营实效。
5 结语
剧场是一个国家、地区的表演艺术殿堂,是艺术教育与交流的平台,也是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基地。中国剧场是服务于广大民众观看艺术演出、参与艺术普及活动的场所,是真正落实文化惠民的基地。
剧场的定位与功能要符合当地文化的特色和经济发展,其规模、舞台设备配置要量力而行、够用即可;剧场的经营须以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对演出艺术的欣赏需求为前提。不论是出租剧场还是场团合一剧场,自主经营或参加院线托管经营,都应既考虑社会公益性,又要发挥经营职能,培养技术与经营管理人才,提升整体运营水平,积极创作生产剧目,妥善组织演出并推广剧目,让投入巨资建设的剧场真正成为民众喜闻乐见的艺术殿堂。
(剧照摄影:任国杰)
选自《演艺科技》2021年第10期 王 涛《浅析剧场不同经营模式下的经营业态及问题》,转载请标注:演艺科技传媒。更多详细内容请参阅《演艺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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