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温州市洞头区交通信息发布系统电子显示屏(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DTCG20160224006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信息发布系统电子显示屏(重) 1批;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5万元,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供应商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须提供相关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参加;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按本公告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
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5、企业简介、具体售后服务网点的详细介绍。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机构将根据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自本公告公布日起报名单位准备好资料于2016年2月25日至2016年3月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送达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报名地点: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六、招标文件的发布等:
报名单位直接从公告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截标日之前报名均有效)
招标文件售价(元):每本500元(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交付)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15日 14:30
八、投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新便民服务中心2楼
九、开标时间:2016年3月15日 14:30
十、开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新便民服务中心2楼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4500元(投标单位汇保证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以便核查。)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许先生
报名咨询电话:0577-63383908。
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温州市洞头区交通信息发布系统电子显示屏(重)招标文件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
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温州市洞头区交通信息发布系统电子显示屏(重)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询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询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询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16年2月29日下午16: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地可传真送达。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0577-63383908,传真:0577-63383708
四、拟采购项目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需求部分,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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