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人民检察院综合安防监控项目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社旗县人民检察院。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社旗县人民检察院综合安防监控项目
2、预算采购金额:432400元。
项目编号:SQGGZYJY-ZC-2016-034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高清网络红外高速球6个、高清网络红外一体机30台、高清网络红外半球62台、高清网络红外一体机、电梯专用摄像机等(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质量要求:合格。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供货。
三、谈判响应人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谈判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共安全防范服务许可证书三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或三证合一。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摄像机和硬盘录像机厂家开具的本项目产品授权书。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报名及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
1、报名及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报名时谈判供应商应携带(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公共安全防范服务许可证书);(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6)产品代理授权书; 摄像机和硬盘录像机厂家开具的本项目产品授权书;(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注:以上证件证明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4、每套谈判文件500元。购买谈判文件时需缴纳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为:8000元。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应当从谈判响应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至:
账户全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邮储银行社旗县城区支行
账号:9410 0701 0000 4566 77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3月8日15时整。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社旗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李文彦
联系电话: 182381769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3803872597
社旗县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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