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广州市天博音响科技有限公司 始创于2007年。其拥有的“T.B、百变龙”文字图形组合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核准使用于第9类商品。
近年来,有不法厂商无视国家法律规定,不经我公司授权擅自使用我公司旗下的“T.B、百变龙”品牌商标;未经公司授权擅自生产的行为足以给相关公众造成市场主体的混淆及商品来源的误认、误购,不仅损害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已严重侵犯了我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
侵权人销售仿冒产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
据此,广州市天博音响科技有限公司有权查处取证,通过相关机关依法对违法生产商、销售商做出没收侵权物品及罚款等处罚的同时,责令其生产商在产品和产品包装上停止使用未经我公司授权的“T.B、百变龙”文字和所属企业名称。
此通告发出后,我公司直接进入司法程序,委托我公司律师对现在未经我公司授权使用我公司商标的任何公司与个人发送律师函,追究不法商家的责任。
广州天博音响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