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邀请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我司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下列所述货物的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 采购编号:PZST150121
二、 项目名称:灯光音响等设备
三、 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竞争性谈判货物一览表
四、 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谈判响应方。需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 谈判响应方必须具有国内的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2. 谈判代表必须经谈判响应方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谈判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谈判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合同包一的谈判响应方必须具有中国演出行业舞台工程企业专业技术资质证书一级;专业舞台灯光设计、安装及试调资质等级证书甲级。
4. 谈判响应方需提供当地或业务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须单独密封,在谈判现场递交,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5. 谈判响应方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五、 时间安排:
1.招标公告时间:2015年1月28日-- 2015年2月 5日
2.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2月5日9:00时
六、 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1. 无记名方式报名(标书工本费:采购文件工本费100元,在递交响应文件同时一并交于采购代理人。)
七、 地点安排:
1. 投标咨询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景广场12号楼202室。
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景广场12号楼202室莆田中实招标公司,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标书费、保证金汇款帐户:开户名--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帐号--35001632433050002978。
八、 响应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采购代理人联系。
九、 我司将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通知,请谈判响应方及时关注,谈判响应方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谈判响应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开户名--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人: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0594-2631836
传 真:0594-2631896
联系人:小 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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