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宁县广播电视台委托,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高标清采编播一体化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2015-MY010
2.招标项目名称:高标清采编播一体化系统
3.招标项目预算:
3.1合同包一:人民币303万元
3.2合同包二:人民币333万元
4.项目内容及需求:
4.1采购内容:见后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4.2本项目采购涉及的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4.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以及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5.3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1月20日起至2015年2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招标文件查阅和购买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前台。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到本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人民币,图纸等资料费用另计。标书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2月10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
9.投标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2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305室。
11.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12.以上信息或本项目的其它内容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肇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oqing.gdgpo.com)、肇庆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http://www.zqas.gov.cn)、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myzbdl.com/)、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aoqing.gov.cn/)。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3.交通拥堵,递交投标文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1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4.1采购人:广宁县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梁先生电话:0758-8836678
14.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电话:0758-2806869 传真:0758-2529090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翠星路七巷35号
14.3采购办:广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8-8633767
附:2015-MY010 广宁县广播电视台高标清采编播一体化系统(公开版PDF)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