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化部、体育总局、民政部、住建部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精神,本次论坛发表了《中国广场舞·西部论坛倡议书》,向西部多个省区市群文工作者和文艺爱好者发出倡议:“要加大对广场舞的指导力度,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优秀文化资源,创作一批符合群众审美品位和科学健身规律、展示地方文化特色的高质量广场舞作品,倡导和带动广场舞爱好者编排内容健康、形式多样、具有文化创造力的广场舞作品。”
“广场舞不能脱离群众性和大众性。”陕西省艺术馆副研究馆员乌蓉表示。作为一名业务干部,她发现不少人对于广场舞中的舞蹈与健身操、韵律操认识不清;对舞台舞蹈与广场舞的界定也不清晰,误以为舞台舞蹈在广场上表演就算广场舞,一些难度较高的动作及繁琐的道具、频繁的串场把广场舞导入误区,这就需要群文工作者在一线加强指导、培训。对此,多位群文工作者在会上表达了相似看法。“群众期望舞台、渴求展示,文化馆工作人员要主动亲近群众,积极采撷地方元素,为广场舞爱好者编排新的、有特色的舞蹈动作,创制伴舞音乐。”贵州省遵义市文化馆演出部主任李影说。在青海,2006年被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的锅庄舞已经发展成为“广场锅庄舞”,具有藏族特色的锅庄舞凭借简单易学的舞蹈动作以及不断纳入的时代元素,已经在不少中小学校成为学生课间习练的舞蹈,不但实现了非遗的活态传承,而且丰富了广场舞内容,发挥了广场舞之于群众的健脑、健身、健美、健心的“四健”作用。
针对广场舞因场地、噪音等问题引发冲突这一窘境,不少与会代表认为,除了文化部门与城建、城管等部门的积极合作外,还应加强管理和引导,通过切实可行的制度和办法平衡多方利益,和谐邻里关系。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文化馆馆长吴灵表示,对全市群文社团的“评星定级”已经成为吴忠的品牌活动之一,各社团不仅在社团名称、活动场地等方面有着明确的规范,而且在节目创作、排练、演出等方面得到了极大的促进。已经评选出的15个“五星级”社团在广场舞的健康、和谐发展发面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在四川省乐山市,文化、城管、公安、环保等部门于2014年8月共同出台了《乐山市广场舞公民自律公约》,其中就有对广场舞活动时间作出的明确规定,如关于学生中考、高考前15天的“禁舞约定”。乐山市文化馆馆长助理郑良文介绍,在技术管理方面,乐山也作出了有益尝试。比如,通过采购有源定向音响,最大限度地限制声音扩散。目前,已经在乐山市首批6个示范广场上配备了噪声检测设备,不但能远程检测噪音情况,而且能通过手机向广场管理人员发出提示,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将作出断电处理。
此外,不少与会者也就借助媒体力量进行宣传、普及,提升广场舞团队的艺术及管理水准表达了类似看法。陕西省汉中市文化馆艺术二科科长马静表示,要以网络和媒体为主要宣传载体,创建汉中市广场舞QQ群、微信群等,发布广场舞相关知识及培训、比赛的动态信息等,让良好的广场舞文化广泛传播,从而让具有秦巴文化特色的广场舞获得良性发展。
“我们号召广大群文工作者发挥文艺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扶持、引导并带领群众开展健康向上、规范有序的广场舞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谈及制定、发出倡议书的初衷,陕西省艺术馆副馆长王茵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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