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车站公安分局技防监控中心扩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35-1523N282
1、招标条件
受中国共产党洛阳市西工区委政法委员会的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车站公安分局技防监控中心扩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车站公安分局技防监控中心扩容项目
2.2招标编号:0635-1523N282
2.3资金来源及投标额:财政资金;约111万元
2.4建设地点:洛阳市西工区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2.7招标内容: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车站公安分局技防监控中心采购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
3.2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一级资质或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一级资质;
3.3具有独立完成项目的专业技术力量,有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
3.4投标人须保证所投项目与原有系统实现无缝对接;
3.5 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与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90A室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所有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与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90A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7日9:30时(北京时间),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905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共产党洛阳市西工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
联 系 人:孔先生
电 话:15136312666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杜康大厦90A室
邮 编:471003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0379-64791211转805 0379-69965997转805
传 真:0379-64791211
邮 箱:lyzx7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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