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多功能会议室、广播系统、停车场监控、移动教学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多功能会议室、广播系统、停车场监控、移动教学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内容:共六包
第一包:多功能会议室(1套);第二包:智能广播系统(1套);第三包:停车场监控系统(1套);第四包:多功能会议室(1套);第五包:校园智能广播系统(1套);第六包:移动教学设备(30台),耳机及转换器(1100个),平板电脑(1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3、招标编号:2014(2013)-20-40-G
4、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第一包资质要求
〈1〉所投调音台、功放、音箱的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合法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国家3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2〉所投无线话筒设备的生产厂家必须提供有ISO9001证书、ISO14001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第二包资质要求
〈1〉所投广播设备及周边设备的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原厂商合法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2〉所投广播设备及周边设备的原厂商必须提供ISO9001认证和ISO14001认证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3〉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音像协会音视频工程专业委员会颁发的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必须携带资质原件)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投标人必须携带资质原件);
〈4〉投标人在太原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常年售后服务机构和专业维修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包资质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安防资质和ISO9000认证;
第四包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演艺设备颁发的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三级或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3〉所投功放、音箱、调音台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第五包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商的必须提供原厂商合法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或于2014年2月15日后有效期满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必须提供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贰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包资质要求
所投平板电脑的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5、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4月10日—2014年4月22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8:00-11:00,15: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6、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本,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7、第二包现场勘察及答疑会时间:2014年4月23日 下午15:00;
第二包现场勘察及答疑会地点:迎泽区双塔二马路3号
8、投标时间:2014年5月5日上午08:00—09:00
9、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2014年5月5日上午09:00
10、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1、投标人对采购有关事项有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2、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3、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登记备案。
14、投标、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15、联系单位: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址、通讯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招标程序咨询人: 刘慧荣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李经纬 联系电话:0351-3092919
第一包、第二包技术(业务)咨询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13835167969
第三包技术(业务)咨询人:王银年 联系电话: 13834228715
第四包技术(业务)咨询人:李延茂 联系电话: 13191050446
第五包、第六包技术(业务)咨询人:刘瑞军 联系电话: 15234029820
16、信息发布:本次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以及评标结果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http://www.tyzfcg.gov.cn(太原政府采购网)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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