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文化产业分工体系是一个在发展中不断变动的体系,具有不断增值性特征。因此,文化产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发展文化产业需要许多资源条件,不是所有的国家和地区都适合发展任何形态的文化产业,也不是任何一种文化产业形态都适合参与国际文化产业分工体系的建构。只有那些影响当前国际文化秩序的文化产业,才能构成当下国际文化产业分工的重要内容,才是具有战略价值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发展文化产业时,要把着眼点放在全球,寻找和利用自身的国际比较优势,开发研制具有本土化、民族特色的产品,以谋求产业链的高端位置。把中国的优秀文化创意产品推广到国外去,不仅能够满足国外消费者的精神需求,更重要的是,国际文化贸易的繁荣对于传播我国精神文化内涵进而提升国家综合实力有重大意义。
因此,在制定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目标时,要建立国际文化产业分工体系这一坐标,也就是说,应把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这一命题放到整个世界的文化产业分工体系中来考察,建构与现代世界文化产业分工体系相和谐的文化产业发展与分工体系,推动我国文化产业的繁荣与发展。同时,要以积极参与国际文化产业分工体系为目标,不断丰富文化“走出去”战略的内涵。文化产品的“走出去”,只是整个文化“走出去”战略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面对国际文化战略竞争时代的到来,我国要想在未来的国际文化战略竞争中真正获得文化战略竞争优势,就应在文化制度设计上获得战略性创新,这也是文化“走出去”战略的核心与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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