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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响网资讯】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就下列灯光、音响及会议系统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第一包:音响 设备 (用于流动演出)清单:
第二包:灯光 设备 (用于流动演出)清单:
第三包:会议系统(固定、安装)设备清单: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生产或经营许可,有能力提供所招标之货物和服务,具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体系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三、质量及服务需求
设备清单中的货物须提供厂家三年质保。供应商所供货物一年内免费上门服务。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保证是正宗厂家出厂的合格产品并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如供应商所供货物以次充好,来路不明,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和用户单位的需求,一律假一罚十)。
四、与投标有关的事项
1、投标开始时间:2012年7月27日 上午9:00,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7月27日上午9:30整。
2、投标地点:泰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
3、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523-86897159;
采购单位联系人 :仰老师15062991591 朱老师13912192938
4、投标保证金: 壹万 元整(以转帐支票或汇票的形式,同城转帐,异地汇票,不接受现金;收款单位: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工行泰州凤凰支行,账号:1115028609000018982)。
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期限为项目验收合格后,不计利息。
若中标商拒签合同,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应责任。若中标商在执行合同中有任何不履约行为,视情节,用户可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将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5、报价文件由四部分组成,缺一不可:(1)投标报价表(2)售后服务内容及承诺、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情况说明等(3)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4) 本项目的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等 。请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由报价单位的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用信封密封,封口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
7、合同生效:合同须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见证。
8、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安装调试结束交用户验收使用。
9、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的9 5 %(中标方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余款一年后付清。
10、报价包括货物价、运费、安装调试费等直到用户正常使用为止的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投标报价表格式如下:
投标报价表
单位公章: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三个包分别报价;
2、每包可提供多个报价方案;
3、总价与单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价格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11、评标原则: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不符合要求(包括不按规定格式、内容不全等)的报价文件。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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